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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校友战友聚会?权威解答来了!

    聚焦热点:党员干部聚会新规引关注

    近期,关于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聚会的讨论甚嚣尘上。不少网友对此存在认识模糊、把握不准的情况。为此,相关部门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及相关通知,给出了明确且权威的解答,为广大党员干部拨开迷雾,指明方向。

    规定解读:明辨是非,严守纪律红线

   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:“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”这一规定犹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。

    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校友战友聚会?权威解答来了!

    所谓“违反有关规定”,主要指的是违反2002年4月中央纪委、中央组织部、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《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组织的通知》。该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、校友、战友之间的联谊会组织,不得担当发起人和组织者,不得担任相应职务,已参加的必须退出,已担任职务的必须辞去。这一系列规定,旨在防止党员干部借聚会之名编织“关系网”,搞亲亲疏疏、团团伙伙,甚至“结盟”“金兰结义”等行为,确保党内风清气正。

    行为规范:公私分明,杜绝公款滥用

    领导干部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之间的联谊活动,必须公私分明,不得利用职权用公款为此类组织和活动提供赞助,更不得用公款报销活动经费。这一规定,体现了对公款使用的严格监管,防止公款被滥用,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。

    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校友战友聚会?权威解答来了!

    对于违反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,党组织将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促其改正。对于违背组织原则、情节严重的,将给予纪律处分,以儆效尤。这一系列措施,旨在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

    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校友战友聚会?权威解答来了!

    总之,党员干部能否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聚会,并非一概而论,而是要视具体情形而定。只有严守纪律红线,公私分明,才能确保党内团结和谐,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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