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的成语,是山河间蜿蜒的溪流,是市井里飘摇的炊烟,是史册中凝固的墨痕。它们或生于庙堂,或起于江湖,经千年淘洗,终成一方方温润的玉璧,嵌在语言的肌理中,折射着华夏文明的幽微光芒。然今人执玉,多止于把玩其形,鲜有深探其魂者——譬如“混淆视听”四字,世人皆知其贬,却未必知其背后,藏着多少世相的褶皱与人心的不安。
此语初见于《尚书·蔡仲之命》,原作“尔无忿疾于顽,无求备于一夫,必有忍,其乃有济;有容,德乃大。岂戕贼人,以自徼幸乎?无若火始焰焰,厥攸灼诸,弗救,将至焚如。无若诐辞、邪说、去焉、淫辞、巧言,以乱乃庸。”其中“诐辞、邪说”之流,恰是“混淆视听”的雏形——以偏概全,以伪乱真,如雾中观花,似镜里看月,真伪难辨,是非颠倒。古人治世,最忌此道,故《吕氏春秋》有云:“听言不可不察,不察则善不善不分;善不善不分,乱莫大焉。”
若说典籍中的“混淆视听”是庙堂上的警钟,那么市井里的同类语,则更像巷陌间的私语。譬如“指鹿为马”,赵高之奸,在于以权势压真言;“三人成虎”,众口之毒,在于以数量掩真相。前者是强权的戏法,后者是流言的狂欢,虽手段不同,却同为“混淆”之技。更有“颠倒黑白”“混淆是非”诸语,如双生花般缠绕,将世间的清晰与混沌,搅作一团迷雾,让人在雾中徘徊,难觅出路。

然“混淆”之技,非独古人有之。今岁街头巷尾,网络上下,此类把戏依旧层出不穷。有人以碎片信息裁剪真相,有人以情绪渲染替代逻辑,有人以立场先行掩盖事实——其手段之巧,较之古人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譬如某事件初发,众说纷纭,真相未明,已有无数“消息”如雪花般飞舞,或添油加醋,或断章取义,或无中生有,将原本简单的线头,缠作一团乱麻。待真相水落石出,方知多数“消息”,不过是“混淆视听”的道具罢了。
近义词如“蛊惑人心”“妖言惑众”,反义词如“明辨是非”“洞若观火”,皆如镜之两面,映出“混淆”的丑态与“清明”的珍贵。而“混淆视听”之用,亦多在贬义语境。譬如某政客为转移视线,故意抛出无关议题;某商家为掩盖缺陷,大肆宣传虚假优点;某个人为推卸责任,编造谎言诿过他人——此类行径,皆可用“混淆视听”四字概括,其心可诛,其行可鄙。

然语言之妙,在于其弹性。即便“混淆视听”这般贬义成语,亦可在特定语境中,生出别样意味。譬如某作家写市井生活,为渲染氛围,故意将真实与虚构交织,让读者在虚实之间徘徊,此时“混淆视听”便不再是贬,而是一种叙事的艺术,一种让文字更贴近生活的手段。又如某画家作画,以抽象笔触模糊具象轮廓,让观者在似与不似之间感受美,此时“混淆”亦成了一种创造,一种让艺术超越现实的路径。
成语如河,流经千年,带走了泥沙,沉淀了金玉。“混淆视听”四字,便是河底的一粒砂石,虽小,却因沾了历史的尘埃,而有了重量。它提醒我们:在信息如潮的时代,更要守住内心的清明,不被浮沫遮眼,不被乱流裹挟。唯有如此,方能在语言的山河间,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,看清尘烟背后的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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