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童失踪,厦门全城寻人
1995年4月29日,厦门的傍晚本应充满孩子们的欢声笑语,然而厦门市某中心幼儿园却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。下午4时许,正是孩子们放学的时间,家长们纷纷前来接孩子回家。住在二五横巷的徐爱华,像往常一样来到二楼教室,准备接走自己的宝贝儿子强强。然而,教室里只剩下寥寥几个孩子,强强却不见了踪影。
“叶强呢?!”徐爱华焦急地询问老师。“不是他的阿姨带回家了吗?”老师反问道。徐爱华一听,心急如焚,因为她并没有叫任何人来接孩子。“谁带走的?”她急切地追问。“她说是你妹,说普通话,大约下午3点半左右。”老师回答道。徐爱华急忙跑回家,又折返幼儿园,急得跺脚痛哭:“你们赔我的孩子……”当晚,厦门电视台多次播出寻人启事,画面上那个穿着小狗童装的男孩,甜甜地笑着,却让无数人心痛不已。

迷途知返,打工妹踏上归途
与此同时,带走强强的女青年刘艳丽,正与强强坐在一辆开往广东方向的红色小巴上。刘艳丽,时年23岁,江西省莲花县坪里乡人,三年前便外出打工。在厦门的工厂里,她节衣缩食,往家里寄了2000多元钱,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。然而,1993年夏天,她犯下了一个错误,与同在冷冻厂打工的贺某交往过密,最终在1994年9月发现自己怀孕。
面对不想结婚也无力结婚的贺某,刘艳丽陷入了绝望。她本打算将强强拐骗到千里之外,卖个好价钱,以改变自己的命运。然而,在旅途中,她看着强强那无辜的眼神,听着他稚嫩的声音,心中的母爱被悄然唤醒。她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梦想,想起了对未来的期待,更想起了作为一个母亲应有的责任。于是,她毅然决然地改变了初衷,像母亲一样带着强强踏上了归途。

次日,《厦门日报》也刊出了寻人启事,强强被拐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。与此同时,强强所在的中心幼儿园、开元区教委及派出所也全力投入寻找孩子的行列。而刘艳丽,也在这一刻做出了人生中最正确的决定,她带着强强,踏上了回家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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